當談及黨的光輝曆程和輝煌成就時,我們不禁要提及嚴明的紀律和規矩,它們如同堅實的基石,支撐着中國共産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征途上不斷取得勝利。因此,深入學習和理解紀律處分條例,對于我們而言,顯得至關重要。也正是這份堅守與執着,鑄就了黨的不朽豐碑。如今,我們站在新的曆史起點上,繼續深入學習紀律處分條例,不僅是對黨的傳統的繼承,更是對黨的未來的堅定承諾。接下來,讓我們共同走進這一學習之旅,進行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問答!
01黨的紀律處分工作的原則是什麼?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内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内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确認定違紀性質,區别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讨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02監督執紀“四種形态”指的是什麼?
監督執紀四種形态是指: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态;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責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部署,帶頭強化自我約束,把監督執紀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做到正人先正己而制定的法規。為了加強黨對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規範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有關法律,結合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和監督執紀工作實踐,制定本規則。
03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有哪些?
共産黨對黨員的五種紀律處分分别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内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黨員違反紀律的,應當受到處分。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讨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複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别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準。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内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在這次的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問答中,我們共同回顧了黨的嚴明紀律和規矩,深刻理解了它們對黨的偉大事業所起到的關鍵作用。通過交流和探讨,我們進一步增強了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的自覺性,也更加堅定了為黨的事業不懈奮鬥的信念。讓我們銘記這次學習的成果,将嚴明的紀律和規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為推動黨的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貢獻自己的力量。讓我們攜手并肩,共創更加輝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