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黨員,他們肩負着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奉獻的崇高使命。然而,現實中總有一些黨員違背了黨的宗旨和紀律,觸犯了法律,給黨和國家的形象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那麼,黨員一旦犯罪,将會面臨怎樣的後果?接下來,我們将深入了解《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詳細探讨黨員犯罪的法律後果和黨紀處分。
01對于違紀黨組織領導機構的成員,應如何處分?
對于違紀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黨内的處分方式可以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來說,處分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幾種:
1、警告:這是最輕的處分,适用于情節較輕的違紀行為。
2、嚴重警告:适用于違紀情節較重但還不至于影響其繼續擔任現職的情況。
3、撤銷黨内職務:适用于違紀情節嚴重,需要對其現任職務進行撤銷的情況。
4、留黨察看:分為留黨察看一年或者兩年,在此期間被處分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滿,表現好的可恢複黨籍,表現不好的可以進一步處分。
5、開除黨籍:這是最嚴厲的處分,适用于嚴重違紀且影響極壞的情況。
在具體操作中,黨組織會根據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後果以及違紀黨員的态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後作出相應的處分決定。處分的目的是為了教育黨員,維護黨的紀律和純潔性。
02對于違法犯罪的黨員,應如何處分?
對于違法犯罪的黨員,黨組織不僅需要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黨紀處分,還需配合國家法律機關依法處理。具體的處分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除黨籍:對于嚴重違法犯罪的黨員,黨組織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如果被判處刑罰,通常會被開除黨籍。
2、移送司法機關:黨組織在發現黨員涉嫌違法犯罪時,應将相關案件和證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調查和審判。
3、通報批評和公開處理:對于涉及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黨員,一般會公開通報其處理結果,以示警示和教育作用,增強黨内外對黨紀國法的敬畏。
4、行政處分:黨組織可以與行政機關配合,對違法犯罪的黨員進行行政處分,如撤銷其公職、降級、撤職、開除等。
5、經濟處罰:對于涉及經濟犯罪的黨員,可以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進行經濟處罰。
黨組織在處理違法犯罪黨員時,需嚴格遵循黨紀國法,确保程序正當、證據确鑿、處分恰當,以維護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權威。
03黨員犯罪,有哪些情形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和相關資料,黨員犯罪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情形包括:
1、過失犯罪:如果黨員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别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情況,應當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2、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如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财等行為,這些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3、喪失黨員條件的行為:如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行為,這些行為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在涉外活動中造成惡劣影響:如果黨員在涉外活動中的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5、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如果黨員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謠言,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6、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這種行為也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這其中,适用的違紀黨員僅限于構成違紀且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如果黨員違紀情節和性質嚴重,應當給予撤銷黨内職務以上的處分,則不能對其免予處分。
04對于違紀的預備黨員,應如何處理?
對于違紀的預備黨員,處理方式主要取決于違紀行為的嚴重程度。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情節較輕:如果預備黨員的違紀行為情節較輕,黨組織可以選擇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延長其預備期。這一措施旨在給予預備黨員改正錯誤的機會。
情節較重:如果預備黨員的違紀行為情節較重,黨組織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這意味着該預備黨員将失去成為正式黨員的資格,并可能面臨進一步的紀律處分。
此外,黨組織在處理預備黨員的違紀問題時,還可以按照執紀審查相關規定進行立案審查,并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表明,對于預備黨員的違紀行為,黨組織有權進行全面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采取适當的措施。
對于違紀的預備黨員,黨組織應根據違紀行為的嚴重程度,采取保留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等措施。這些措施旨在維護黨的紀律,促進預備黨員的自我改進和成長。
05對于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應如何處理?
對于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别情況作出處理。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對于有嚴重違紀行為的黨員,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2、對于除上述情況外的黨員,如果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對于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的違紀黨員,應如何處理?
1、開除黨籍:如果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有嚴重違紀行為,并且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則應開除其黨籍。
2、書面結論和相應處理:對于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如果該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後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則應作出違犯黨紀的書面結論和相應處理。
通過今天的學習,希望大家能夠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黨員的身份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和義務。任何違法行為都将受到法律的嚴懲,作為黨員更應當以身作則,樹立良好的榜樣。